陈常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历史遗留无证老房用电审批难问题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3月17日收到《关于解决农村历史遗留无证老房用电审批难问题的建议》(第118号)建议后,我局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研究讨论,于5月17日前进行了调查摸底,于6月17日形成了初步的反馈报告,并将我局初步调查摸底情况和研究讨论的结果及时与委员电话沟通,在电话沟通中对委员提出的疑问予以解释说明,并于7月10日邀请委员到我局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共商解决办法,并虚心征求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 办理意见
为了规范我区用电报装申请,从源头上有效打击“两违”,5E对战 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8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用电报装申请的通知》(长政办〔2015〕93号),根据该通知要求,区治违办即于2015年9月研究出台《关于用电报装申请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治违办〔2025〕101号)。我区建立土地房屋用电报装合法性审查机制后,有效遏制了我区农村地区“两违”形势的蔓延,该举措作为我区“两违”工作的特色亮点得到福州市的高度认可。对于委员第118号提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逐一回复如下:
(一)关于简化有土地权属证明房屋的用电报装手续的建议
委员提出的“对于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自建房,建议明确规定这些证件可以直接充当物权材料,用于新装增容业务报装,无需再额外更改为非“两违”产权合法证明审批表”的建议,对此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用电报装申请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治违办〔2025〕101号)的相关规定,持有房屋产权证明的用户可直接向供电公司申请受理。无房屋产权证明的申请需提供产权合法性证明后才能受理。对于仅拥有集体土地证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自建房经审核未发现“两违”情况,符合证照一致情形的,区治违办将予以出具产权合法性证明,用于新增容业务报装。
但在日常“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仅拥有集体土地证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自建房,可能仍存在未经有权机关审批擅自进行改扩建、加层等“两违”问题。倘若未经有关职能单位严格落实“两违”审核把关,贸然放开此类房屋的用电申请,将会助长此类房屋“两违”建设之风,直接影响到我区日常“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关于完善无产权证明房屋的产权认定及用电报装流程的建议
委员提出“针对完全无产权证明材料的房屋,应当简化申请,由乡镇街道出具产权归属证明材料作为物权替代,用于新装增容业务报装”的建议,对此回复如下:
1、2019年12月,区治违办根据工作实际,对用电报装申请有关工作实施细则做了补充,印发《关于土地房屋用电报装合法性审核补充事项》(长治违办〔2019〕119号),明确对“1986年12月31日以前存在的房屋,无产权证的需提供镇村该户住宅建设时间证明和镇村的地籍图土证明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证明”。
2023年6月,5E对战 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无产权公益性项目房屋用电增容报装事项的通知》,对无产权公益项目房屋(专指农村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祖厅、祠堂等公益场所)用电增容(不涉及新装电表)报装事项流程予以明确。
2026年6月,就我区部分低压用户由于缺乏有效报装材料(产权证明及相关替代材料)无法向供电公司申请电表增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5E对战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低压用户增容用电申请流程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无产权低压用户可参照该方案自行向供电公司申请增容业务。
综上,我区在建立土地房屋用电报装合法性审查机制后,在日常工作中已就无产权房屋的产权认定及用电报装流程不断优化完善,及时响应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关于加大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的建议
委员提出“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与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效率,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对此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用电报装申请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治违办〔2025〕101号)的规定,对持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农业设施批准文书、临时用地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权属证明的房屋,我局在日常开展房屋产权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中已与发证相关部门(区资规局、区农业农村局、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中心等)达成流畅的业务配合流程,由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予以查验核实真伪后,流转至区治违办进行复核。
(四)关于加大政策宣传与解读力度的建议
委员提出“相关部门应加大政策宣传与解读力度,多种渠道向村民广泛宣传农村历史遗留无证老房用电审批的政策规定、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等信息,让村民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和用电报装流程”的建议,对此回复如下:
经初步核实,当前我区部分乡镇(街道)对农村历史遗留无证老房用电审批的政策规定、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等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多为临聘人员,流动较为频繁,业务交接还存在薄弱环节。我局将针对个别乡镇(街道)相关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对政策宣传与解读的能力,加大力度开展宣传活动,让村民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和用电报装流程,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勤锋 联系电话:13960957578
经办人员:张腾辉 联系电话:17359001968
5E对战平台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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