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5E对战平台信息与功能介绍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索 引 号 | FZ07100-0200-2026-00005 | 文号 | 长政规〔2026〕4号 |
| 发布机构 | 5E对战平台 | 生成日期 | 2026-09-08 |
| 标题 | 5E对战平台 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5E对战平台 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FZ07100-0200-2026-00005 | ||
| 文号 | 长政规〔2026〕4号 | ||
| 发布机构 | 5E对战平台 | ||
| 生成日期 | 2026-09-08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5E对战平台 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5E对战平台 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5E对战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一个档次,即I级区片7.1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各部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本通知自2026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5E对战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5E对战平台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长政规〔2023〕2号)同时废止。
附件:1.5E对战平台 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5E对战平台 地类调节系数表
5E对战平台
2026年9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